近日,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局在互联网上收到了公众意见。一个社区的居民报告说,在收到的供应品中,茅台肘部产品的真空包装袋中有苍蝇

用苍蝇炖肘部。上海市市场监督局执法人员连夜赶往社区调查取证。在确认产品确实混入异物后,他们立即对涉案经销商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上海闵行分行提起诉讼。经调查,当事人销售的保证包装a包括三种产品:酱香肘子、酱油猪耳和酱油猪头肉,其中酱香肘子售价为17.8元/包

销售掺有异物的食品涉嫌违反第一款第(6)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销售腐败、腐臭、发霉、蠕虫状、污秽、夹杂异物、掺假或者感官特性异常的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闵行区市场监督局拟对当事人处以10万元行政处罚

同时,闵行区市场监督局启动长三角执法办案合作机制,向涉案产品制造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协助函,并调查涉案产品的生产环节

❖𞓜𞓜 上海市市场监督局提醒,在疫情防控期间,保障性供应物资的生产经营者要加强对生产和销售产品的检查和检验,严格保证产品质量,确保居民获得安全、有保障的保障性供应物资。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确保居民舌头安全

5月12日,上海轨道交通检察院批准逮捕闵行区梅龙镇问题猪肉案嫌疑人张先生、徐先生和张先生,因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

此前,闵行区梅龙镇居民报告称,该镇发放的第四批生命支持材料中有部分猪肉存在质量问题。闵行市公安分局对此高度重视,首次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了调查

2022年4月9日,梅隆镇政府与上海紫玉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供应保障协议》,约定公司将在4月15日前提供11万份猪肉产品,每种规格为五花肉(2公斤)和蹄(1公斤),涉及采购金额760多万元。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8岁)、王某(女,37岁)、张某(男,30岁)通过徐某街(女,34岁)购买了300多万元猪肉,随后陆续运至闵行区梅龙镇。在向辖区居民统一配送的过程中,发现冷冻猪肉产品存在很多问题,如脂肪过多、外观差、多为边角料、变质等。梅隆镇政府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停止发放这批材料,并通知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

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嫌疑人张、徐、张明知提供的担保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仍然以次充好,并以正常市场价格大量出售。王牟霞知道上述人员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仍在提供资金支持和帮助

据报道,3月份以来,上海检察机关提前干预了70多起疫情案件,严格控制善行、证据和法律适用。针对食品安全相关问题,上海检察机关坚持刑事打击与公益诉讼并重。已查处与疫情有关的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线索40余条,立案13起,有效保障了人民舌头的安全

本文摘自:《涌动新闻》、《上官新闻》等上官号作者: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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