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新闻】 **6月15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增加无房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根据该通知,如果职工家庭在其名下没有住房,也没有住房贷款记录,并在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贷款上限将提高20%。其中,杭州市区职工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缴纳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由10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按照当地最高贷款限额标准

进行了调整。《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贷款额度的优惠政策不得与该贷款额度的浮动政策结合使用。本细则由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 **随函附上《关于增加无房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及有关问题的答复 **

**1、无房家庭享受增贷政策应具备哪些条件? **

回答:没有员工家庭名下的房屋,也没有住房贷款记录。员工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其中,无以员工家庭名义购房和首次购房的认定标准为:无以家庭名义持有房屋的记录,无房屋转让记录,以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备案记录为准;无住房贷款记录是指个人住房贷款和无公积金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记录,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为准;员工家庭包括主要借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如何确定家庭贷款最高限额标准是否上调20%? **

答:家庭贷款最高限额标准上调20%的具体金额为:员工单独缴纳住房公积金,杭州、桐庐、建德为60万元,淳安为48万元;夫妻双方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杭州为120万元,桐庐为96万元,淳安、建德为84万元。员工的具体个人贷款金额应按照员工申请贷款时最近12个月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的规定倍数计算确定,且不得超过上述限额标准。提高贷款额度的政策不得与高层次人才等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惠政策结合使用 **3、无房家庭住房公积金的上调政策何时实施? **

A:2022年6月10日起实施。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网上签约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房以房屋网上签约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果合同签订在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则执行原贷款限额政策

主编:陶继彦审核:李震主任:万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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