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获悉,近日,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在互联网上收到了公众意见。一个社区的居民报告说,在收到的用品中,茅台肘部产品的真空包装袋中有苍蝇

执法人员连夜赶往社区调查取证。在确认产品确实混入异物后,他们立即对涉案经销商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上海闵行分行提起诉讼。据调查,当事人销售的保证包装a包括三种产品:酱香肘子、酱油猪耳和酱油猪头肉。其中,酱香肘子售价17.8元/包

销售掺有异物食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禁止生产、销售腐败、腐臭、发霉、蠕虫状、污秽、夹杂异物、掺假或者感官特性异常的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闵行区市场监督局拟对当事人处以10万元行政处罚

同时,闵行区市场监督局启动长三角执法办案合作机制,向涉案产品制造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协助函,并对涉案产品的生产环节进行了调查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警告称,在疫情防控期间,保障用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生产、销售商品的检查和检验,严格保证产品质量,确保居民获得安全、有保障的保障用品。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确保居民舌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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