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警局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实施提前介入刑事案件侦查

上海海事警察局提供

新民晚报(通讯员姜谷峰、记者姜跃忠)为进一步加强合作,规范刑事案件侦查的早期干预,10月21日,上海市海警局执法部门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一、二检察部门会签了《刑事案件侦查早期介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侦查案件早期介入的范围,启动程序、工作方法、落实意见、信息交流等。下一步,双方将充分发挥驻国检察官办公室的作用,严格落实《办法》的相关要求,提高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