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网络舆情,某小区居民反映在收到的保供物资中,酱香肘产品真空包装袋内混有苍蝇。经查,当事人销售混有异物食品,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近日,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网络舆情,某小区居民反映在收到的保供物资中,酱香肘产品真空包装袋内混有苍蝇。执法人员赶赴小区开展调查取证,确认该产品确实存在混有异物的问题后,第一时间对涉案酱香肘的经销商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上海闵行分公司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保供套餐A酱香肘、酱猪耳、酱猪头肉三种产品,其中酱香肘销售价格17元.8元/包。当事人销售混合异物食品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加剂生产经营腐败、油脂酸败、霉虫、污秽、混合异物、掺假或感官特征异常"闵行区市场监督局计划对当事人处以10万元罚款。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启动长三角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向该涉案产品生产商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发送协查函,对涉案产品的生产环节进行调查。提醒告诫:疫情防控期间,保供物资生产者、经营者应加强对生产、销售商品的检验检查力度,严格保障产品质量,确保居民收到安全、放心的保供物资。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保障居民舌尖上的安全。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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