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全媒体记者刘新北、通讯员向申荣、何景马)“;法官为我们着想,我同意和解;近日,鹤峰县人民法院铁炉法院利用信息化手段成功调解了一起异地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钟某与广州被告公司签订合同,承担被告在鹤峰县的部分工程项目,并按照协议竣工验收。然而,在竣工数月后,被告未能向钟支付相关款项。在多次催款未果后,钟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铁卢法院受理案件后,立即与原告被告进行了沟通。考虑到被告目前分别在贵州和广州,如果去法院调解,费用昂贵,不利于疫情防控,主审法官制定了调解方案,通过微信与原告被告反复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并于

下一步完成,鹤峰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探索信息化办案模式,进一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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