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东杰拍摄到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2011年7月赵海燕就任三门峡市长后,她于2012年带着嘉义集团开发房地产。没有合法的招标、拍卖和挂牌程序,政府将土地交给嘉义公司奠定基础;经赵海燕批准,政府向嘉义公司贷款数亿元;政府还发布了一份特别文件,要求所有相关部门照顾好嘉义公司。当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项目建设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未办理时,嘉义公司开始违法建设。记者任东杰,河南三门峡人。7月1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宣布,经河南省委批准,三门峡市委书记赵海燕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调查中,赵海燕于2015年11月接任市委书记还不到一年

海燕的倒台很快在三门峡的官场上引发了震动。记者8月下旬在三门峡接受采访时了解到,随着赵海燕的倒台,30名参与调解赵海燕和竞选公职的干部被解职,党内受到严重警告,党内受到警告,幕后不正当的公务关系也开始浮出水面

法治周末,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赵海燕在晋升为三门峡市长后不久,将家乡的公司– - - 河南嘉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义集团)招商三门峡,成立三门峡嘉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义公司)在三门峡市核心商业区开发房地产


没有合法的招标、拍卖和挂牌程序,政府将土地交给嘉义公司奠定基础;经赵海燕批准,政府向嘉义公司贷款数亿元;政府还发布了一份特别文件,要求所有相关部门照顾好嘉义公司。在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项目建设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未办理的情况下,嘉义公司开始违法建设。人防工程建设费3000多万元已缴纳,仅缴纳300多万元,墙体材料改革资金300多万元未缴纳;嘉义公司还擅自改变了建筑面积比例,建造了近10万平方米的建筑。政府部门只罚款50万元,违法建筑合法化

法治周末记者还获悉,赵海燕案工作组正在调查嘉义公司

**土地挂牌出让形式 **

**开发商提前取得土地开始施工 **

嘉义公司正在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名为嘉义城市广场,位于三门峡市核心区。据当地媒体报道,嘉义城市广场总面积6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包括5A级超高层写字楼、公寓和综合商务中心

8月23日,记者来到嘉义城市广场现场,看到该项目已基本完工并正在出售。面积1000多平方米的销售大厅相对空旷。据三门峡湖滨区新闻中心报道,嘉义城市广场项目奠基仪式于2012年9月18日举行,除了少数销售人员外,只有两三名看房人员,其中包括记者。时任市委书记杨树平宣布项目开工。市长赵海燕、市政协主席郭秀荣、湖滨区委书记杨方成、嘉义集团董事长郭秋喜出席仪式,为项目奠基。区长王庆华主持奠基仪式。湖滨区四个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区内各乡镇、街道、直属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了仪式

然而,举行了如此盛大奠基仪式的嘉义城市广场项目用地,仍在出售

记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上搜索发现,该网站于2012年9月7日发布了《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挂牌转让公告》。公告显示,该地块上市时间为2012年9月14日至2012年9月27日。2012年9月27日,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在网站上发布了《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该宗地转让交易的公告》,表明该宗地的受让人为嘉义公司;双方已签署交易确认书;,公示期为2012年9月27日至2012年10月6日

以上信息显示,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与嘉义公司于2012年9月27日

8月23日,记者找到三门峡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秘书孟宪文,负责该地块的挂牌和转让。他告诉记者,2012年7月24日,该局要求他立即悬挂土地。他暗示这片土地没有正式手续,所以不可能挂起来。第二天早上,他一上班,该局就向他发送了必要的规划、评估和其他相关程序。下午,他向《三门峡日报》发送了上市转让公告。7月26日,公告刊登在《三门峡日报》上,记者发现的转让公告显示,上市时间为2012年8月13日8:00至8月27日9:00。 2012年8月27日,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与嘉义公司签署了交易确认书

孟宪文告诉记者,他在办理该地块挂牌转让手续方面没有问题,符合相关规定

,记者发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的做法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007年11月1日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规定,拍卖或挂牌应至少在招标、拍卖或挂牌开始前20天发出。地块的上市开始日期;2012年8月13日“;对于的前20天,最晚应为&quote;2012年7月24日;。2012年7月262日三门峡日报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发布的《挂牌转让公告》比规定时间少了两天

2011年5月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关于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转让制度的意见》要求转让公告、转让文件、,涉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投标人资质和交易结果应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和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互联网上公开发布

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使用科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国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交易公告等相关材料报送国土资源部内部动态监管系统,然后最迟于第二天将其挂在中国土地市场的网上

当地三门峡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知道《三门峡日报》刊登的上市转让公告不符合国家要求,土地转让是违法的,所以它在中国土地市场在线上重新发布了;这说明政府长期以来将土地交给嘉义公司,招拍挂只是形式 **政府发布文件大力支持 **

**收取的费用少付但未付 **

为了控制和防止拖欠和扣留农民工工资,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03年,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建设厅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建立河南省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要求每个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按项目投标价格的2%向农民工支付工资保证金。否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8月24日,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察科科长李彦宏告诉记者,嘉义公司在申请施工许可证之前已经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障基金,但不符合国家要求。至于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相对较晚,可能在2014年,因为施工许可证必须有土地、规划和其他程序。此前,嘉义公司没有办理这些手续,城建局无法办理

建筑法规定,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建,可处以罚款

李科长告诉记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对嘉义公司处以罚款

据媒体报道,嘉义城市广场于2012年9月开工,主体工程于11月竣工,2014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否对已经一两年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嘉义公司进行日常监管?李科长说,监管科的工作人员很少。有时省政府下来检查时,也会通知嘉义公司办理证件

李科长向记者透露,嘉义城市广场是三门峡市的重点项目。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我市已出台多个文件,要求各相关单位给予大力支持,可以减的减,可以免的免,未取得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仍有可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对计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纠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无法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所得,并可处以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2016年6月12日三门峡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确认嘉义城市广场项目是否违法建筑的批复》显示,嘉义城市广场项目仅于2014年5月16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14年5月16日前,三门峡市城乡规划部门如何查处佳益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

三门峡市城乡规划局局长赵瑞平,向记者解释,嘉义公司的问题不是由城乡规划局处理的,而是由城管局处理的,今年才成立的三门峡市城市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城乡规划局和城市管理局过去是一个单位,叫做三门峡市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两个单位分开后,规划和执法工作移交给规划局

记者再次找到赵瑞平。他告诉记者,因为他之前已经处理过,嘉义公司的处理材料还没有移交,现在还在城管局。城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时的办案材料和办案人员都交给了规划局

记者发现嘉义公司也存在擅自改变容积率的问题。一段视频显示,2014年2月19日,三门峡市委副书记郭少伟对拆迁户进行了请愿。嘉义公司未经规划局批准擅自更改图纸。现在把房子建得这么高是不对的。 一些专业人士为记者算了一笔账,这座建筑一经动工,嘉义公司就违规多建了近10万平方米。规划局罚款50万元,颁发规划许可证,相当于违法建设。根据当地的建筑成本,嘉义公司可以赚取3亿多元

根据国家规定,嘉义公司还必须支付37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新墙体材料的改造,标准为每平方米10元。三门峡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嘉义城市广场项目尚未主动支付

根据国家规定,嘉义公司还需支付其他地方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费。在三门峡人民防空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他所知,嘉义公司按照规定,应该为其他地方的防空地下室建设支付3000多万元,但实际上只支付了300多万元。目前,三门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已开始通过合法渠道进行支付 **秘书和开发商是同乡 **

**政府向私营企业贷款数亿元 **

法治周末记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到,嘉义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裴善林,股东为嘉义集团。嘉义集团成立于2004年4月,总部位于郑州郑东新区。法定代表人郭秋希。郭秋希和裴山林是嘉义集团的股东,郭秋希是嘉义集团的控股股东

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赵海燕、郭秋希和裴山林都是新乡人。2011年7月出任三门峡市长后,赵海燕于2012年将嘉义集团引入房地产开发领域。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朱玉峰告诉记者,市政府要求,国土资源局正急于将嘉义城市广场的土地挂牌。他向记者证实,嘉义公司是赵海燕投资的,合同是赵海燕签署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2012年9月,嘉义公司拿到土地后,没有钱支付1.4亿元的土地出让金,区政府借给嘉义公司1.5亿元。嘉义公司持市政府协调的土地证,从银行获得3亿元贷款后,未经规划和房屋建设部门批准,擅自开始违法建设。随着嘉义公司将土地上800多户被拆迁户的安置房改为公寓,被拆迁户不愿搬回,开始大规模上访,甚至封锁了道路、桥梁和市政府大门,迫使政府解决问题。2014年2月,湖滨区政府为安置应由佳益公司提供安置房的被拆迁户,又向佳益公司借款1.8亿元,代佳益公司发放给被拆迁户。2015年,湖滨区政府又向嘉义公司贷款5000万元

一位不愿透露个人信息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赵海燕违反了决策程序,并与一些市领导私下决定让湖滨区政府向嘉义公司贷款巨额资金。郭秋希和裴山林在赵海燕被解职之前已经处于控制之下

记者发现,2010年9月至2014年3月期间,湖滨区长王庆华于2014年3月晋升为湖滨区委书记,2016年2月调任卢氏县委书记。2010年7月至2014年3月,湖滨区委副书记康振安于2014年3月升任湖滨区长。王庆华调任后,康振安于2016年3月接任湖滨区委书记

为了了解湖滨区政府向嘉义公司贷款的情况,记者在三门峡采访时多次拨打王庆华的手机,但无人接听。他发了一条采访短信,但仍未收到回复。康振安是通过湖滨区委宣传部新闻科联系到的,但没有联系到他

记者获得的三门峡仲裁委员会2016年2月5日作出的裁决证实湖滨区政府确实存在向嘉义公司贷款的问题

裁决显示,2015年4月2日,湖滨区政府因与嘉义公司的贷款合同纠纷,向三门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确认了本案事实,2014年2月24日,湖滨区政府与嘉怡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约定湖滨区政府将贷款1.8亿元给嘉怡公司,用于嘉怡公司回购安置房,为嘉义城市广场项目购买安置房并向安置户提供补贴。贷款期限为8个月,从2014年2月24日至2014年10月23日,贷款月入住率为10%。截至2015年12月31日,湖滨区政府已向佳益公司提供贷款209268990元,佳益公司已向湖滨区政府偿还3700万元。仲裁庭裁定,佳益公司湖滨区政府偿还欠款172268990元;记者发现,截至裁决之日,贷款合同约定的月入住费已超过4000万元,但湖滨区政府没有要求嘉义公司偿还

裁决还确认,除了上述借款外,湖滨区政府与嘉义公司之间还应存在其他借款。记者注意到,仲裁庭于2016年1月30日受理了嘉义公司出具的确认函,其中包含以下内容:嘉义公司湖滨区政府共同确认:;其他未决债权债务由双方另行解决

**■ 术语解释 **

借用占用费𞓜 是贷款金额与贷款费用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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