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物业遭行政处罚,因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_【快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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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新闻 **
6月1日,浙江彩虹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物业)因未对生活垃圾分类排放进行监管而受到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文号为杭西总治局字(2022)02号-0084

企业调查显示
彩虹物业成立于2003年4月18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军。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等。目前,公司主要股东为浙江钱江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置业”),持股40%。钱江地产的主要股东是杭州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份。后者的主要股东是杭州市人民政府,持有89.02%的股份

彩虹地产有13项行政处罚记录,共罚款2.71万元

(主管编辑:严洁)𞓜 资料来源:乐居金融